清河南禹州人,字子征。同治元年(1862)恩科副榜。三年任宝丰县教谕。十年办理广德、建平垦务,招集流亡,恢复生产。光绪五年(1879)任石棣知县。十年升任泗州直隶州知州,倡建粮仓储粟以备不虞,修泗州夏
即“冉伯牛”。
历(曆)五代南唐历法。升元四年(940)历官陈承勋撰。显德五年(958),南唐失淮南,奉后周正朔,遂废。今佚。
即“玄谈”。
①官署名。清代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
西夏党项卜法之一。擗竹于地,以其数目占卜出兵胜负。
律令名。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颁行。内容为贬抑诸侯王国官吏的政治地位,并规定曾仕王国官吏者不得在中央任职。《汉书·诸侯王表》颜师古注:“汉时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为尊,故谓降秩为左迁,仕诸侯为左官
一名大帽山,在今江西寻乌东南粤赣边境。明弘治、正德间,瑶人于此起义,官军破瑶民于此。
?—403十六国时人。南燕建平四年(403)四月,与父及兄弟聚众数万于泰山,自称太平皇帝,署置公卿百官。未几,为南燕桂林王慕容镇俘杀。
书名。清谷应泰撰。八十卷。顺治十三年(1656),应泰提督浙江学政佥事,延揽学者张岱、陆圻、徐倬等人编撰是书。十五年书成刊行。书中将明代三百年历史,分成八十专题,每题一卷,自为起讫,颇有条贯,篇后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