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来合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家族公有为基础的伙有共耕,以家族血缘关系组成共耕小组,共同耕种家族公地或共同开垦的荒地,家族成员共同出籽种和劳动力,收获时按户及劳动多寡平均分配;另一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伙有共耕,是通过亲友、婚姻或买卖关系结合起来的,土地归私人所有,可以自由组合,籽种、劳力由参加共耕户共出,产品仍实行平均分配。参加者最多8户,最少2户,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一家农户可同时加入两个以上的共耕组,有的多至同时参加6个组。但富裕户和村寨头人往往以多出籽种或土地,少出或不出劳力,对贫苦农户进行劳力剥削;也有人利用协作,在原始互助外衣的掩盖下,达到雇工剥削的目的。